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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別車致交通事故 男子尋釁滋事獲刑罰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1月31日電(張婷婷)男子為講義氣幫朋友討債,駕駛小車惡意別大貨車導致事故發(fā)生,造成損失數(shù)萬元。近日,閩清法院審結(jié)一起惡意別車案件,被告人許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據(jù)悉,2023年7月17日,被告人許某駕駛小轎車后載朋友許某濤、張某琳行駛在閩清縣國省干線橫五線,遇見被害人陳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想起其朋友郭某曾說該車駕駛員欠郭某錢未還,遂心生不滿,駕駛小轎車追逐并多次惡意超車、別停陳某駕駛的車輛,后在一處下坡路段超車橫向停在陳某貨車前方,陳某剎車不及,造成雙方車輛發(fā)生碰撞受損、張某琳腰部受傷。經(jīng)鑒定,兩部涉案車輛直接損失為13942元。2023年7月24日,許某與陳某達成賠償協(xié)議,自愿賠償陳某車輛的所有損失,許某車輛的損失自行承擔,并取得了陳某的諒解;2023年9月13日,張某琳對許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閩清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駕駛車輛追逐、攔截他人,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綜合考量許某具有累犯、自首、自愿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諒解等量刑情節(jié),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惡意別車、惡意超車是違法行為,不僅影響正常交通秩序,還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在這提醒廣大駕駛?cè)藛T,要文明駕駛、理性駕駛,不可為一時之氣做出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