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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里的大“楓”景

  中新網福建新聞5月6日電(鄭祺 朱翠霞)春風吹過,綠意盎然,在一片翠綠的田野盡頭,官坂法庭靜靜地矗立在連江縣官坂鎮(zhèn)主街道的那頭。近年來,連江縣人民法院官坂法庭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工作,把司法審判與基層社會治理有機融合,以優(yōu)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助推基層社會治理。

  格式文本 暖心為民

  “原來起訴書填寫可以這么簡單啊,還不到5分鐘!”

  大廳內,當事人林某某在法庭干警的指導下迅速完成了起訴狀填寫。

  4月2日,林某某因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走進官坂法庭想要立案,因不熟悉訴訟程序,林某某只帶了借條和身份證,未提前準備起訴狀。法庭干警看到林某某年事已高,為避免再跑一趟,現場向其提供了表格化要素式民事起訴狀,并耐心指導當事人逐項填寫,5分鐘內即寫好了表格式起訴狀。

  “這種格式的起訴狀方便多了,我們可以自己參照模板填寫,方便多了,謝謝你們!”林某某對此連連稱贊。

  2024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聯合印發(fā)了《關于印發(fā)部分案件民事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

  當事人只需根據案件事實情況,在示范文本上簡明扼要的填寫主要相關信息,便可快速的形成訴訟材料,既滿足了當事人對于訴訟便利的需求,也使得案件爭議焦點一目了然。

  通知印發(fā)后,官坂法庭在訴訟服務大廳顯眼處備好示范文本和實例參考文本,供當事人現場使用,并根據當事人的需求,提供現場指導和咨詢。

  截至目前,官坂法庭共收到表格式起訴狀14份,極大地便利了群眾的訴訟需求。

  巡回審判 定分止爭

  “當初是因為你說要養(yǎng)鮑魚,我才借你10萬塊的,現在都過去兩年,你不能不還錢啊!”

  4月10日,連江縣下宮鎮(zhèn)司法所內,一場巡回審判正在有序進行著。

  原告姚某某與被告盧某某是好友關系,2022年盧某某因養(yǎng)殖鮑魚需要資金,遂向姚某某借款10萬元,雙方約定利息為月利率1.5%。但盧某某借款后一直未歸還本息,姚某某遂于2024年3月18日訴至法院。

  庭審中,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圍繞借款事實都進行了充分的闡述。因雙方當事人都有調解的意愿,庭審后,法官聯合下宮鎮(zhèn)司法所調解員開展聯動調解,經過法官和調解員的多番努力,被告盧某某當場向原告姚某某支付10萬元,原告姚某某當場撤訴。該起案件得以圓滿化解,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巡回審判的開展,真正把法庭搬到了群眾家門口,極大地便利了群眾的訴訟,讓司法服務更加貼近人民群眾,真正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審判效果,實現矛盾糾紛及時處理、就地化解。

  今年以來,官坂法庭共開展民間借貸、婚姻家庭等主題巡回審判8場次,為當地群眾獻上真實的法治教育課堂,在便利群眾、化解糾紛的同時,達到了生動普法效果。

  法潤民心 入腦入心

  為強化群眾的法治意識,官坂法庭進一步延伸司法職能定期前往轄區(qū)校園、村居、企業(yè)開展法律宣傳活動,為群眾獻上精細化、定制化、點單式的“法治大餐”。

  4月8日,官坂法庭干警前往連江縣教師進修學校第二附屬小學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題講座并進行國旗下的講話。

  “同學們,什么樣的算是校園欺凌?如果你們遭遇校園欺凌,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嗎?”法庭干警以提問為切入點,結合現實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學生們介紹了什么樣的行為是校園欺凌和校園欺凌行為的嚴重危害,讓同學們明白年齡不是犯罪的保護傘,告訴學生們如何防止校園欺凌、遠離犯罪,強調要互相尊重、和諧相處,遇到欺凌要勇敢地向老師和家長求助。

  同時,官坂法庭干警定期走進轄區(qū)企業(yè),與企業(yè)代表開展座談,為企業(yè)開展預防生產風險普法講座,強化企業(yè)生產經營能力。

  此外,官坂法庭結合綜治平安月、保密月、三八婦女節(jié)等節(jié)點,深入村居開展普法宣傳,為群眾發(fā)放宣傳材料,耐心講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今年以來,官坂法庭已開展各類普法宣傳11場次,為500余名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共發(fā)放宣傳材料700余份,切實提升了群眾的法治意識和維權能力。

  下一步,連江法院將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chuàng)建為契機,深化訴源治理工作,推進“一法庭一品牌”建設,讓人民法庭更扎根群眾,更好服務群眾,以扎實的工作為提升社會治理和高質量發(fā)展貢獻司法服務和保障。(完)